住建部監管防雷檢測會怎樣?防雷終歸是有這么一天的,只是沒想到來的這么快。專項防雷工程企業,趁著還有點湯,能吃點好的就吃點好的吧。
首先,大方向,從簡政放權的角度來講,這么做是正確的。電業、消防驗收和防雷驗收本來就存在著一個交叉的情況。每次客戶來辦手續也都是哭喪著臉。
而從氣象局本身的角度來講,大多數人都覺得對氣象局是一個毀滅性的打擊。氣象局是差額撥款單位(傳說中奇葩的雙重財務體制,地方撥款很難全額落實),防雷逐步取消以后,如何保證氣象經費的充足就成為了各級氣象機構的最主要目標之一。
但是關于這次政策調整我有兩點自己的看法:
1.防雷審批納入住建部門以后,住建部門的審批材料中,是否還需要添加防雷檢測報告?
關于這一點,我個人覺得,防雷檢測資質既然沒取消,國家也一再強調開放防雷市場,那么就說明防雷驗收這項程序還是要繼續履行的。所以就看國家氣象局和住建部門的溝通了,讓住建部門的審批材料清單中加入防雷檢測報告這一項。
這么改革基本上就是只是取消了防雷設計審核與竣工驗收的審批手續,技術服務該做還是要做滴。關于資金問題,我下面再說。
2.有個細節要注意一下,在這個文件的下面,有一個關于成立政府購買技術服務領導小組的通知。
之前的改革中提到,防雷技術服務由經營性市場行為轉變為政府購買技術服務。政府購買技術服務就存在著一個經費落實的問題。這個經費政策,國家局一直在強調“不等不靠,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撥款”。但是地方財政的情況大家也知道,氣象局作為弱勢部門,想靠自己要點錢是非常困難的?,F在政府成立了購買技術服務的領導小組,就說明政府現在已經進入到了經費落實的階段中,未來一兩年內,這項經費應該就會落實到位了。
再者說,住建部去申請經費,可比氣象局自己申請經費容易多了。所以假如第1點看法成立的話,我們關于財政經費保障這方面的問題,也會隨著這一條政策的頒布而解決。
當然,以上兩個觀點只是一個比較樂觀的想法。
關于防雷檢測這個市場,我個人還是不看好的。前段時間總有人問我關于檢測資質申請的問題,我都是給出不建議申請的答案。新改擴建的技術服務政策尚未制定,資金尚未落實,落實以后如何招投標去執行技術服務,對技術服務的服務質量評價體系也沒有形成,這些都需要后續一系列政策的支撐。未來還不明朗,還需要觀望。
而關于常規檢測方面,一年就那么幾個收入,收錢還很費勁,各個客戶對防雷的理解程度也不同,出了問題還要檢測機構承擔責任,這個活,真的不是那么好干的。
總之,在后續政策出臺之前,想那么多也沒用。無論是悲觀的論點,還是樂觀的看法,都不一定是正確的。最后還是看各大部門之間的權力劃分,才能明確住建部監管防雷檢測。
而從氣象局本身的角度來講,大多數人都覺得對氣象局是一個毀滅性的打擊。氣象局是差額撥款單位(傳說中奇葩的雙重財務體制,地方撥款很難全額落實),防雷逐步取消以后,如何保證氣象經費的充足就成為了各級氣象機構的最主要目標之一。
但是關于這次政策調整我有兩點自己的看法:
1.防雷審批納入住建部門以后,住建部門的審批材料中,是否還需要添加防雷檢測報告?
關于這一點,我個人覺得,防雷檢測資質既然沒取消,國家也一再強調開放防雷市場,那么就說明防雷驗收這項程序還是要繼續履行的。所以就看國家氣象局和住建部門的溝通了,讓住建部門的審批材料清單中加入防雷檢測報告這一項。
這么改革基本上就是只是取消了防雷設計審核與竣工驗收的審批手續,技術服務該做還是要做滴。關于資金問題,我下面再說。
2.有個細節要注意一下,在這個文件的下面,有一個關于成立政府購買技術服務領導小組的通知。
之前的改革中提到,防雷技術服務由經營性市場行為轉變為政府購買技術服務。政府購買技術服務就存在著一個經費落實的問題。這個經費政策,國家局一直在強調“不等不靠,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撥款”。但是地方財政的情況大家也知道,氣象局作為弱勢部門,想靠自己要點錢是非常困難的?,F在政府成立了購買技術服務的領導小組,就說明政府現在已經進入到了經費落實的階段中,未來一兩年內,這項經費應該就會落實到位了。
再者說,住建部去申請經費,可比氣象局自己申請經費容易多了。所以假如第1點看法成立的話,我們關于財政經費保障這方面的問題,也會隨著這一條政策的頒布而解決。
當然,以上兩個觀點只是一個比較樂觀的想法。
關于防雷檢測這個市場,我個人還是不看好的。前段時間總有人問我關于檢測資質申請的問題,我都是給出不建議申請的答案。新改擴建的技術服務政策尚未制定,資金尚未落實,落實以后如何招投標去執行技術服務,對技術服務的服務質量評價體系也沒有形成,這些都需要后續一系列政策的支撐。未來還不明朗,還需要觀望。
而關于常規檢測方面,一年就那么幾個收入,收錢還很費勁,各個客戶對防雷的理解程度也不同,出了問題還要檢測機構承擔責任,這個活,真的不是那么好干的。
總之,在后續政策出臺之前,想那么多也沒用。無論是悲觀的論點,還是樂觀的看法,都不一定是正確的。最后還是看各大部門之間的權力劃分,才能明確住建部監管防雷檢測。